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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Freejack
對方手上有當初蓋有我姐有私刻我爸的印章的切結書之類的書面證明。

要告侵占似乎也沒有效力..


那切結書沒有多大用處,不需要煩惱它。


存證信函請律師寫要花錢,但是比較有效果,畢竟不會寫而亂寫的話,並不會產生法律上的作用,也只是白花錢而已。

對方地址當然要知道,否則叫郵局送到哪?郵局只負責遞送,可不幫忙查址的。
舊 2011-11-27, 06:3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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