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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街友頻叫救護車 警又踢又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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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引用:
作者
trel
用刑法去檢視一個警察的行為算是用「高標準」在檢視嗎?
原來法律是高標準喔? 那道德算是低標準囉?
咦???
到底是我記錯還是怎樣??
其實也沒什麼,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的,如果當事人不提告訴,你覺得要拿什麼辦他?
2011-11-26, 12:40 AM #
14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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