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法律規定是這樣就是這樣。
商人要賣東西之前自己要評估風險
每次都想要用違法的規定叫消費者遵守
到時候再用萬能的律師去搞
本來就該敗訴

是 pchome 不夠大,不然像一些大廠連合漲價被罰錢,提訴願,政府還不是乖乖把錢送回....

大廠:法律能吃嗎?你吃屎比較快啦!

     
      
舊 2011-11-20, 03:43 A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