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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三)
*停權中*
 
老柏(第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又一個賣軟體的被這條法律絞到,看看結果會不會像google android market一樣乾脆不賣了

就因為原先好意的這條法律,導致網路上一堆商店變成最大的試用中心,剛剛還有人在叫"新買回來的SE16不是處女"勒


引用:
作者u8526425
軟體要有試用版
確定適用再做授權啟動
如果廠商有做好這個前提
那問題其實不大

那自己上網抓就好了,為什麼要買,一般共享軟體很多地方都開放下載(PCHOME的TOGET或者軟體王),甚至軟體的公司就有得抓


引用:
作者airily
所以以後可以買game回來
在7天內破關
然後再退貨
法官是白癡嗎

是這條不合時節的法律很白癡
舊 2011-11-19, 08:08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三)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