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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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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s953812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014930&lno=84-1

第 84- 1 條
(另行約定之工作者)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舊 2011-11-18, 01:00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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