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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醬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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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醬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Ibiza
可是事實就是你在堅持自己的錯誤答案是對的

成本虧蝕也不是那樣子計算
15+29=44,15哪來的?29哪來的?你能說清楚嗎?

獲利 $6 確實在收到 $21, 也就是 ($15 + $6), 時即已收到

後來賠償的$50應該要另行列計損失,不影響獲利

這其中的關係你應該還是看不懂吧

題目求解,原文如下:

"請問鞋店交易損失了多少錢?"

你要另列損失,過程想怎麼算是你自己的事.

但最終損失仍是損失,這點不會改變.
舊 2011-11-15, 03:44 PM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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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醬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