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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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級黑豬肉
若帳面有盈餘的只能說 "我因為雷曼債 [賺] 了 x x 元"。妳也可以以單次交易做收(如這個題目),如果以單次交易作收,那是真的賠。
淨利負數者才有資格說自己賠錢。當年他們這幾家是真的淨利負數,債眷到期卻沒現金帳拿出來造成淨利負數。
妳說的說法,財務報告會寫說: "未到預期目標",或 "跟預期目標少賺"... 而不是 "賠"。
賠跟未到目標/少賺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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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你這個結論, 有些人覺得少賺就是賠, 尤其企業經營管理上. 比方說7-11的工讀生收到一張千元假鈔, 總公司一定會認為這樣是賠一千元, 而且可能會要求由店員(或店長)吸收這個損失. POS系統也不會去計算這一千元買了多少庫存, 產生多少淨利, POS系統會記錄這筆皮鞋交易賺了6元, 而1000元偽鈔的損失會用其他方式處理.
這個時候我們不會用財務報表的口吻來定義賺跟賠. 也不會最後因為一整天下來必定有盈餘, 而總公司同意忽略掉 "賠了一千元" 這個事實.
對企業來說庫存因故消失, 用的是成本來計算損失. 但是對於不當利益得者(使用假鈔的人), 他在市面上無法用15元取得這雙皮鞋, 而是21元, 所以他的不當得利價值 21+29 = 50, 也就是店家損失的部分.
另外就是我提的, 拿到假鈔之後是否一定要馬上認列損失? 不過這些題目沒講, 我也不過度延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