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lompt
想不到閣下強詞奪理到這地步
誰告訴你撿皮包就是要A錢
誰告訴你交到警察局就是要那三成
至於為何妨礙名譽
因為我撿皮包從沒要過三成
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是如此
你這樣說不是對大家名譽的妨害
講白了
不知道閣下一直往三成上面繞是有甚麼用意
還這樣斷章取義


您認真了 ....某人的論點就是有罪推定(或說只要不符他的意就是有罪 ),看完笑一笑就算了,不用太認真,不然以其觀點哪天公訴人以涉嫌殺害劉邦友或彭婉如要起訴他,如果他拿不出反證就只有被依殺人罪判刑的份,看他還笑的出來笑不出來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1-11-14, 10:55 AM #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mw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