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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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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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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zabijiang
我掉錢包是妨害到誰的權益, 還是造成誰的困擾?
掉錢包既然是我的問題, 那關你什麼事情
不是你的東西, 撿什麼撿?
你不要"好心"撿起來, 我去原處不就可以找回皮包了?
講白了, 你是心疼那三成賞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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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給人A走你會更爽嗎
好端端地講的那麼大火氣
真是奇怪
另外這已經對人格和名聲造侵害了吧
最好是送到警局的都有要那三成
而且最好你能確定你掉在哪邊
如果過半小時一小時甚至更久才發現
那這些時間內又會經過多少地方
最後這則案例不符合失主找不到錢包
因為他已經去警局找回來才會有後續新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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