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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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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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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05
引用:
作者嚐起來像雞
應該是50
從鄰居那用偽鈔換50塊零錢 後又歸還
所以鄰居不賺不賠 從頭到尾手頭50塊都沒變過
所以既然對於鞋店這邊鄰居不賺不賠 鞋店這邊對於鄰居自然也不賺不賠
接下來就是男孩以偽鈔取走了
"價值"21元的鞋子以及29塊零錢
不能單以成本衡量事物的價值 因為鞋子可以賣21元 自應以21元看待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你是賣花瓶的
花瓶進貨兩只, 成本各十元, 你訂價三十元, 結果賣出一只, 砸掉一只.
賣掉的是賺二十元, 砸掉的那只是賠三十元, 你生意做到最後是賠本不是賺錢?
舊 2011-11-12, 04:10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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