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賣鞋賠多少?數學題火熱 網友算昏頭
瀏覽單個文章
TRG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
ruinousdeity
我發現大家會計觀念都不太好,然後還有隨便拼湊觀念的
稍微簡化了一下
29(找給年輕人的錢)+21(找剩的錢但最後退回去了)+29(為了補足退回去的50元差額老闆得自掏腰包)+15(給付的財貨成本)+6(這裡不是"機會成本"而是應得而未得的收入造成虧損)=100
當初用假鈔換來的50元零錢(收入)消失了?
2011-11-12, 07:19 AM #
51
TR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TRG
查詢TR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TR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