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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錢包歸物原主 少50塊竟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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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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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
GXroots
法律常識先補充一下啦~~
告人的當然要提證據啊 被告沒有義務提證證明自己沒偷..
事實上
法官未必這樣認為
所以有句名言不是叫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所以甚至有本專書叫:民事舉證責任論
民事訴訟法第二七七條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就其事實有舉證責任。」
一方主張有
一方主張沒有
所以變成兩造都得舉證吧?
還是我誤解了???
2011-11-12, 01:34 AM #
28
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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