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blair
手機是一個完整的產品,
不管電池容量多大多小,end-user都不用管,
end-user只需要知道待機多久就好了

所以我也是跟A豬一樣的態度,電池那是廠商的事情

當然能這樣是最好的了...
但我身邊不少朋友是把手機當遊樂器還是MID跟平板來操
換了IPHONE之後都是先幹一頓手機只能玩2HR就GG
東西都買了,不滿意也不能扔掉,當然就只好想辦法物盡其用

現在廠商不管賣什麼東西毛利都算得很精
SPEC也是夠用就好,電池自然也躲不掉
非不能也,不為也
同樣尺寸的原電MOTO可以有快2000MAH的容量
我就不信別家廠商做不到
舊 2011-11-11, 11:35 A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