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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罰條:怠速逾3分鐘 最高罰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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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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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引用:
作者
iDemon
以難度做高低標準的話,那我們要警察幹啥吃的
罰則若以交通安全的危害度程做為評量標準
這種罰金和酒駕超速相比、很明顯不符比例原則
這次跟警察就真的無關了 其實我一直也覺得警察大多是被上層跟民代拖累的 有志難伸
雖然也有害群之馬啦.
2011-11-10, 11:02 AM #
72
ts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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