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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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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OPPP
恩...拆除掉就要擔心不長眼而且單線開成兩線的開車族壓到機車道了

依照交通部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沒有實體分隔的機車專用道只要2公尺寬即可,沒加裝桿子之前車道寬度完全合法
引用:
作者甘禮良
我還比較擔心不長眼的摩托車跑過來說....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的規定,機車是可以行駛被桃園縣政府違法寫著禁行機車的第二線車道
舊 2011-11-09, 07:54 PM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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