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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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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溫柔鄉(?)
文章: 12
引用:
作者sd640801
騎士自己的問題

一堆人經過


會撞上去的就少少的幾個


他撞,別人怎麼就不撞

=



引用:
作者小建
照您這種邏輯... 所有汽機車出事, 從此都不得申請國賠了!!
因為不管交工處/養工處有無疏失, 政府都可以說:別人都不會出事, 就你剛好有出事, 所以是你自己的問題!! 少來提國賠~




抱歉
我一時之間突然看不懂主席的跳躍型邏輯思考
可否請主席稍加解釋?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1

警政署指出,酒駕約占死亡類交通事故的兩成,一直是死亡車禍中最主要的肇事原因。

法、警界肯定 酒駕致死刑度提高 以後不得易科罰金 (http://tw.news.yahoo.com/%E6%B3%95-...-213000453.html)

搞了半天死亡車禍最主要的罪魁禍首是汽車酒駕
竟然還有人一直宣稱是因為快車道比較危險, 為了降低致死率所以才要禁行機車.



只有汽車會酒駕?
斷章取義又一樁?


那以後為了重視行人路權&自行車路權
大家都一起走同一條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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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塾三訓

塾生必須盡忠節!
塾生必須要武勇!
塾生必須要質樸!



鐵皮屋
舊 2011-11-09, 12:55 P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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