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棄宋保馬團滾蛋
不是統一集團的營收的10%,也不是最少10%
而且也沒有連續犯加重懲罰, 
其實很簡單,被懲罰的企業,營業稅提高10%,五年內無再犯紀錄調回原樣
五年內續犯,每次額外提高10%,觀察時間累加!
連續三次,撤銷營業執照!
這樣更簡單! 不用管單項商品賣多少!
也不用怕商人罰不怕



營業稅是消費稅,所以實際上是對消費者課的稅,只是由業者代付而已




引用:
作者yanlin
就算真的罰了,也只是該"品項"營業額的10%
下次漲價時直接停售舊款產品,改個名字換個包裝就沒有上一年銷售金額可以罰啦


XX:該死,竟然被你發現,捉去做消坡塊
 
舊 2011-11-09, 10:32 A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跳海人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