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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客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歸根究柢問題是出在誰身上?
人如果有心要亂搞,"路過""+1""讚",
甚至有發言的通通都可以告下去(跑路的差不多就是這樣搞)
你是想表達無論對錯,某個人就是不能被批評、挖苦
大家就是要把他當草莓冰淇淋一樣呵護?
草莓冰淇淋,一壓就爛,室溫下會融化所以要放冷凍庫

自由意志、言論自由跟被人告了會有點麻煩,
比較起來孰輕孰重?這個個人可以自己決定
但是真的要照你這種說法玩,不只討論區
評測網站、部落客、甚至報章雜誌社論都可以收起來了
看到不利自己的言論告了再說,只要告下去就可以逼對方低頭
你可以接受,是你的事;
我不會買單的,這裡多數的人也不接受自己發言的權利被箝制

從一開始我就說,這根本就是齣鬧劇+猴戲
我現在還是同樣看法,喔,再加上拖棚歹戲
要怎樣發言要說什麼內容,是我的權利
事後要來檢查?可以啊,自己講話自己負責
要告?去告...


這麼說吧 , 路邊有一坨大便 (這不是在影射任何人,請任何人都不要對號入座)
有人說那個大便很髒很臭 , 千萬不要去碰 . 但是就是會有人學阿拉雷去戳戳 ,
然後抹了一身後才說真的好臭 !
那你 , 或者各位要當哪一種 ? 先聽別人說 , 選擇遠離 . 或者不管別人怎麼說 ,
然後自己親身體會 .

記得上次在飛禽某個討論串中 , 有一堆人還是看不過去而酸 , 或者罵了一堆 ,
結果後面有人加上關鍵字 , 讓那一串暴露在辜狗的搜尋下 , 我記得兄臺
也是其中之一位 . 當然兄台表現出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 , 這點讓人佩服 .
但是我們好幾個人跑去跟站長求情 , 希望站長能特別往開一面把關鍵字在
還沒被建立到搜尋引擎資料庫前趕快改掉 . 老實說那篇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
但是我也是不希望有人再度出事 , 所以我才會那樣求站長的!
或許兄台認為被告沒事 , 了不起就是跑跑法院 , 但是其他人呢 ?

我選擇在這邊當提醒勸告的人 , 只因為沒跟那些人站在同一邊 , 所以也被當成敵人?
被告不一定有事 .
而這個不一定 , 當然包括有可能有事 . 當法官都可以出現親吻是國際禮儀這種
讓人啞口無言的判決理由的時候 , 你怎麼期待你遇到的是哪種檢察官跟法官 ?
要是你遇到那種恐龍判決的法官的時候 , 怎麼辦 ?

要是可以 , 選擇置身事外不是很好 .

當然嘴巴跟手都長在各位的身上 , 各位決定要怎麼做 , 我都無法干涉 ,
只是不用把跟各位意見不同的人都當成敵人

引用:
作者etherhaha
我真的覺得,你很好笑,
你真這麼好心的為網友著想,那怎麼不在機車串裡註冊一個帳號提醒大家?
很多人酸擋主席,酸更大啊,怎麼沒看你這麼好心的提醒大家?


所以我成了 pcdvd 裡面圍事的嗎 ?
所有糾紛都要我出面提醒才算是嗎 ?
我只參予一篇不可以嗎 ?

這段時間我被站長停權 , 我現在才註冊進來再度發言 , 也算是我的錯囉 ?
舊 2011-11-08, 12:00 PM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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