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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客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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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我反而覺得,因為一些小事上法院比較好,這樣反而會習慣法院。

要是大事才第一次上法院,表現往往荒腔走板,反而會抱憾終生。


我不反對這種說法 .
但最好是民事案件 , 不要一下子就弄刑事的.
除非有人想寫一本 "第一次當被告就上手"

且要就當告訴人 , 不要當被告 .
告訴人跟被告跑的流程完全不同 !
舊 2011-11-08, 09:42 AM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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