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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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猫丸
汽車道寬度約為1.5部汽車的寬度(我忘了在哪看到的數據 查到再貼)
機車道呢?
一般來說2部並行還游刃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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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8條中規定汽車的寬度不可超過2.5公尺,重型機車不可以超過1.3公尺,這是政府自己說的
而車道寬度,交通部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速限50km/h的路段,快車道就是3公尺寬,無分隔島慢車道2公尺寬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tNode=1491&mp=1
問題根本不在於那些桿子,而是車道寬度。地方政府無視中央政府的規定,你還以為地方政府就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