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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童3魔 該去死 尖嘴鉗狠拔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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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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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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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fakeman
承辦此案的新北市警員均義憤填膺地說:「這種人最好判死刑,以免再危害社會。」律師馬在勤則表示,
這些罪無可赦的人,可以善用無期徒刑的制度,關一輩子折磨他們,換取他們對被害人做出適當補償。
都說是罪無可赦了, 不判死刑是要判什麼?
判無期徒刑, 是要讓全國民眾用稅金供養, 然後再讓被害人家屬定期探視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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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2011-11-04, 10:3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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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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