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henix
Golden Member
 
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在台灣真的該把吸毒的販毒的 一抓到確定之後 馬上執行槍斃才是

或者有另外一個用途


場景: 部隊靶場

長官: 經過許久的規劃與爭取 今天的打靶我們有新鮮貨了 你們不用再面對無聊的紙靶
兵: (???)

長官: 今天的射擊項目, 動態多目標射擊
兵: (一頭霧水)

長官: 把目標靶放入射擊區 !! (旁邊一台卡車緩緩倒車進入靶場 打開後門 穿著橘黃色犯人衣著的人一個一個走入靶場)
兵: (大驚) 長官 ~ 這是我們今天的靶子?? 這是在開玩笑嗎??

長官: 沒開玩笑, 透過跟法務部的合作, 這些都是一些死刑犯還有煙毒犯, 可以合法擊殺的
兵: 可是它們會跑來跑去我們怎麼射啊?

長官: 傻孩子 ~ 所以才叫做 "動態多目標射擊" 阿!! 在戰場上敵人會停下來讓你射嗎?
兵: 歐~可是這樣符合人權嗎??

長官: 誰一槍就命中心臟或是頭部的 ~ 榮譽假兩天 ~ 可累積 !
兵: 管他人權去死!!
舊 2011-11-04, 09:44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henix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