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p004697
*停權中*
 
sp0046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引用:
作者DDR2286
李焜耀表示,勞基法規定工時以每 2週84小時為規範,希望能將工時改為 1年結算,以符合全年淡旺季人力需求。

勞基法同時規定公司必須有出勤紀錄,李焜耀說,目前除生產線員工,上下班不打卡、不簽到是科技界的進步管理,法令過時。

針對他的話,我有不少想法
如果可以我會想當他的面吐槽他
1.以一年來結算,那他要能保証每個勞工能做滿一年?
2.如果每年都是這樣結算,那正職跟約聘有什麼差別?
3.雙周84小時的工時是法定強制保障勞工,以免勞工被資方不當的壓榨
4.淡旺季的人力需求,資方應應因公司的營運方向而做出待合相關法令的運用
5.上下班不打卡,那不就表示是責任制,即然是責任制,當沒事時當然可以休息.
憑什麼工作時就跟你要求要做完才能下班,
更重要的一點是責任制的職位要通報勞委會才算數
而沒什麼工作時就休息,憑什麼要求勞工放無薪假
這個只是,<html><h2>無良雇主</h2></html>為了逃避勞基法的監督而說的
個人建議勞委會更應該去對該公司做勞動檢查
並且依受損勞工的人數而去罰款,而非針對單一事項
P.S針對人員進出門禁+打卡+錄影畫面這樣去查,才有用。
 
舊 2011-11-02, 06:44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00469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