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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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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14
引用:
作者imhung
怪了,為什麼不能合併執行?如果是法律這樣規定,那就該修法啊!

有些不能判死刑的,就只好關到死了-不過關以前,子女配偶小三小四小五...的財產也要查一查,沒有正當來源的也要抄了.

…怎麼可能有人會去訂最後不小心就婊到自己的法呢
舊 2011-11-01, 04:40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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