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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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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blueck
偷天換日? Apple 悄悄換下「七日鑑賞期」條款
http://www.soft4fun.net/headline/%E...9D%E6%AC%BE.htm

這事情也不難理解,簡單說,Apple當初這事情不願意鬧大,所以先依台北市政府的無理要求不去對抗,因為北市要的是個面子,而要求改善的期限到時,Apple也只是修改了條約,而實質上退費程序要寫信去審核並沒有改變,所以在北市宣布得到重大勝利時,也只是精神上的勝利。

Google為什麼不願意配合,前面我也寫了幾篇文討論過了,而七日鑑賞期的作法也被人討論過是不合理的要求,包括專家也出聲了,但問題是北市政要的是面子,不是合不合理。

     
      
舊 2011-10-25, 10:50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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