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犯賣毒品也不會殺人啊...
吸毒徒刑長的話,至少在監獄的這段時間不會再購買毒品,這樣應該可以縮減毒品交易規模,規模小到一個程度,賣毒的人就會大量減少。
我的想法是,沒有買方就沒有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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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賣毒品容易把人搞殘呀,從這層意義上來看,賣毒品的比較像是加害者,買毒品來用的人比較像是受害者,雖然用的人自己也有責任,但是說起來賣毒品還是比較惡劣。
在惡性不同且損害法益不同的情形下,如果兩者的處罰相當,那是不公平的。
再說毒品買賣,或是其他市場也一樣,總是買的人多賣的人少(如果反過來那就可怕了),對付少數的供應商,會比處罰多數的使用者要來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