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yWish_2
可是一出事真的會死得很難看,他們的死刑應是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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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檢方忘上訴 3愛滋毒犯獲釋押返
2011-10-24 中國時報 【蕭承訓/台北報導】
三名台籍愛滋毒犯,兩年多前自馬國以肛門藏毒運送海洛因,在機場被查獲後遭到羈押;原依馬國法律可處死刑,但檳城高院日前以毒品含量不足裁定交保,檢察官竟未上訴,全案定讞。刑事局派員將三人押返,全程防護謹慎,持續追查販毒集團首腦。
這樁跨國走私毒品案,在馬來西亞受到重視的原因,主要是三人自稱是國內藝人的化妝師,並感染愛滋病,於是羈押馬國期間,透過一些相關團體盼能夠提供司法協助,由於馬國法律持有十五公克海洛因將處以絞刑,三人卻能死裡逃生,透露販毒集團「後台」確實夠力!
三人返台後表示,他們是在南部一家百貨公司擔任專櫃工作,當初在販毒集團教唆下,認為自己已涉其他案,為籌打官司和跑路費用才決定運毒,這兩年吃足苦頭,對於能夠再返台,也深感意外。
刑事局指出,三名嫌犯中,柯、吳兩人九十七年間,分別因販賣人頭電話卡涉及偽造文書及販售人頭帳戶涉及詐欺遭查獲,案件偵審期間,兩人和高姓男子一同到馬來西亞,並在販毒集團愆恿下,同意以肛門藏毒方式,每夾帶一球酬勞一萬六千元。
三人在九十八年元月,將每球九百公克的海洛因、共十九球,分別塞入肛門後,在檳城州國際機場遭海關攔截搜身,結果在直腸及內褲中起獲海洛因,吳並被查獲一點八公克的K他命。
三人因販毒罪在馬國羈押,加上又生病,監獄的日子過得相當辛苦,律師以他們因為家庭、欠債、失業及感染愛滋病等理由,做為減輕罪責的辯解,還有人希望能免去死刑,願意結受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未料,案件審理出現大逆轉,馬國法院以該批毒品經檢驗後,發現毒品成分含量不足及純度混濁,又因當時的檢驗人員未出庭具結作證,認為罪證不足,裁定交保。更令人吃驚的,馬國檢方還出現未在期限內提上訴的「烏龍」情節,全案無罪定讞。
馬國警方日前通報刑事局派員將三人押解回台,其中柯、吳兩人因案遭通緝,加上販毒是萬國公罪,我仍有追訴權,但因三人有愛滋病,幹員全程讓三人戴口罩,並作好安全防護,在初步偵訊後,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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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係,還是可以不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