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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職, 工作不合離職, 做三天扣兩天... 作曠職論、發免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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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業界還滿小的,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雖說勞基法規定滿3個月後離職才需預告雇主,但員工3天就離職我想公司也很頭痛,還要找人來補
所以各公司都會有內規來防範這種情形,有的公司剛到3個月內只要請假就免職
試用期內離職是否該賠償違約金?
http://bb.kcchen.com.tw/viewtopic.php?f=1&t=1667
2011-10-16, 12:18 AM #
27
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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