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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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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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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fena955
其實在下可以意會閣下真正的意思...但本主題首篇引述的係新聞訪談內容,所紀錄的當事人言談未必完整,故若只拘泥其文字敘述、或挑其語病,反易自陷於偏執而不得其真意。不是嗎?

OK, 套用 Discovery節目 "奇蹟探秘" 裡,女主持人對某一案例所下的總結,曰:
「兩個不同的人,檢視了同一套證據,卻得到完全相反的結論;我同意,這就是詮釋的力量!」

在此我也同意這是 "詮釋的力量"...

這個是邏輯錯誤,不是單純的語病吧。

用比較誇張的說法,如果有人表示「陳進興該死,因為他嫖妓都不給錢」,就算是那些本來就覺得陳進興該死的人(當然不是因為那麼白目的理由),也會忍不住要糾正他呀。
舊 2011-10-15, 10:02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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