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
我看是廢文吧
裡面有不少論點在新聞當時我就已經說明過...
1.
醫檢師對檢驗報告不用負責,不用親自登錄,沒有阻止手術執行
由協調師登錄資料是目前器捐SOP 所以哪來的醫檢師推卸責任問題?!
2.
主刀醫生都不用看報告,有人通知換器官就換器官
目前器捐主刀醫生查看器捐者檢驗報告的來源就是器捐中心
器捐中心資料已經被登錄錯誤的資料 你查看100遍就會變對的?!
各醫院在2-3年前就向衛生署提議過跨院開放病例查詢
結果來 還不是一點動作都沒有
你說跨院不行(成大查台大)那院內查院內應該很簡單吧
很抱歉 講得很簡單 做起來則不
各醫院的檢驗資料是夾在病人的病例號碼下 所以你要查詢只要知道病患病例號碼即可
在這案例上捐賑者並非台大病患 因此在查詢的方法上就不會跟其他檢驗報告一樣
這樣你能不能順利的查詢到資料就是另一大問題 甚至有可能無法由院內的病例查詢系統查到資料
就算你覺得"工安體系和醫療體系在SOP流程,基本上很多都是通用的"
那又怎樣 問題是"覺得是覺得 實際運行是實際運行"
而不是反正我這邊是這樣做 你那邊應該也要這樣 不然這都是你的錯
這樣有問題的很明顯就只有那些活在自己圈圈裡的人吧
在回過頭來說
柯老當時說得責任 十之八九是指政治或道義責任
跟現在衛生屬要把行政跟法律責任全推給他是2回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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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aterSTV
他說都是他的錯阿,怎麼會不清楚;然後每家醫院,各自為政,他知道他現在能力不足...所以
麻煩要有人..應該指政府要跳出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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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捐中心每任的董事長都是衛生署副署長 董事席次裡也一堆衛生署主任級人物
絕果出事、SOP有問題 衛生署裡面反而不用扛
先別提的 就之前一些醫院要求改善的措施 如開放跨院病例查詢、可否向疾管局比對捐贈者資料.... 等
衛生屬到底做了哪些改進?!
目前唯一堪稱有改的只要要求日後協調師在登錄資料後需上傳原始檢驗報告至器捐中心備查
別只想抓個替死鬼了事 其他的就給他船過水無痕
這就是我們的衛生署高官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