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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職, 工作不合離職, 做三天扣兩天... 作曠職論、發免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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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寒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327
引用:
作者
iDemon
薪水不能預扣
兩方不無共識的話、資方仍得先付薪水
再以訴訟方式討回
那這樣感覺還是蠻麻煩的, 怕被告 = =
2011-10-14, 10:19 PM #
10
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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