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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7年 解聘只給4萬多/無故資遣? 清大判賠7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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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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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
solosbye
早說制度被濫用了
約聘是這樣用的嗎?
可以搞17年很不簡單,還是知名學府
照理說約聘的薪水應該要高於正職的,結果來到台灣就變成卸責的手段了
沒錯,制度被濫用了,所以當回歸到勞基法後,就會被轉型成...勞動派遣
而勞委會自已為了避免自己踏進這個問題,又自行公佈了部份公立單位不適用勞基法的公告...
2011-10-12, 12: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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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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