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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7年 解聘只給4萬多/無故資遣? 清大判賠7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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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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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LW牛
重點是 ~ 她是
一年一聘的約聘雇人員
這種本來就沒有保障的工作
不續聘是合法的
原來台灣十七年就搞約聘制了
2011-10-12, 11:4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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