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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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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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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級黑豬肉
北美機車騎士就是敢一輛機車停一個汽車位置。另外,你說接受機車排成一排晚半個小時回家我沒問題,問題是你們有辦法排成一排不然就罰款 NT$200 嗎?我認為警察會非常高興接受這個方案。汽車老實說剛開始會幹,又總不成撞下去。問題還是在你們,後來你們自然也就會發現當騎機車被限制跟車子完全一樣時,機車已經完全失去了便利性。找汽車/機車位子找不到不然摩托車拖吊多容易呀,不能上人行道... 還會有多少人繼續使用機車就為了到巷口小 7 買個東西?

所以以汽車角度來講,我是無所謂。就看是不是你們先幹爆這個政策再說。

還是一句反機車路權的人最愛說的:國情不同!

在美國,機車可以安心的放在汽車停車位,在台灣,就得擔心不識相、不長眼的汽車駕駛為了停車,企圖亂動機車。
有看過裕隆Tiida最近的廣 告嗎?擺明了就是汽車想停車,機車就得閃邊去!

台灣目前很多機車與汽車在道路上的糾紛,有多少真的是機車的問題?在國三甲遇上鐵棍哥的人,哪裡錯了?
舊 2011-10-10, 12:05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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