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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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mmy
是國情不同沒錯!
人家的機車可以有停車位可以停、不怕死白木亂動想拖走、可以合法行駛在兩部汽車之間不會有事。台灣的機車呢,大台的乖乖地依照速限其在台61上,就是會被死小孩開的台客車逼道路邊,小台的騎在一般道路就會被逼到路肩上,到底是誰的問題?到時候要要說機車亂亂騎,A1是故多一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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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感覺你們一整個來亂的。
要嘛就學美國。你們停車位不夠自己付拖吊錢,但是你們能合法跟汽車走一樣的路,可是你們不能上行人道。
要嘛就照舊現在這樣,要你們禁行機車就禁行,要你們兩段就兩段。
你們現在的要求,好處全部都被你們佔盡,這完全不合乎道理。你們自己選一個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