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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位女性情色作家在警局和法院的一日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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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Wish_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2
引用:
作者
42章經
一個夠格稱為政府的組織
是不會有人去反的
換句話說
如果一個豺狼集團不夠格稱做政府
自然也不會有所謂反政府的問題,因為它等同不存在
最後
污辱公署?
依據大臺律令?
請問該當何罪?流放還是充軍?
姑且不論這個政府好壞,依你的言論我說你有點反政府沒錯吧...
2011-10-10, 02:09 AM #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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