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台灣一位女性情色作家在警局和法院的一日遊記...
瀏覽單個文章
42章經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
MyWish_2
這是啥?有沒有反政府
或者汙辱公署?
一個夠格稱為政府的組織
是不會有人去反的
換句話說
如果一個豺狼集團不夠格稱做政府
自然也不會有所謂反政府的問題,因為它等同不存在
最後
污辱公署?
依據大臺律令?
請問該當何罪?流放還是充軍?
2011-10-09, 03:20 AM #
76
42章經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42章經
查詢42章經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42章經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