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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博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75
引用:
作者惡蟲
言論自由的範圍在法律上應受到何種限制,是立法的問題。
警察是執法者,不是立法單位。

警察無權決定哪種言論自由應受法律規範限制,只能依據法律規定執行。
所以除非法律變更,警察不能不執行法律,除非怠忽職守。

如果認為法律對言論自由限制過多,應向立法單位反應之,看是要陳情或示威遊行抗議隨便。
但是找警察出氣,那根本是找錯對象了。

管他是警察,立委還是法官,對辛苦過日子的升斗小民來說,不就都是政府

所以還是推下列這句話,雖然之前已經很多人推過了
引用:
作者sandstorm
辛苦過日子的升斗小民個個都有反政府傾向,會擁護政府的只有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或是被洗腦的笨蛋。
 
舊 2011-10-08, 02:10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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