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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子太短遭微軟解僱 獲賠3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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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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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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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tenkopf
我要是公司老板或高階主管,這位小姐我不敢再雇用
一則他很有自我,不願配合公司文化
一則日後要調職或裁撤,搞不好又會被他咬上這種服裝問題
何必自找麻煩?台灣能用的人多得是
所以我前面才說,法官應該要有這種認知,這種判例怎可能沒有懲罰性賠償!
這樣以後哪各勞工敢站出來爭取自己權益?
站出來頂多法院把該給你的判給你,但是日後哪各公司敢請你?
況且跟你走法院,原公司也不吃虧,幹麻不跟你告上法院?
2011-10-07, 03:0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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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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