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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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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uman
確實放也不是關也不是 當然優先譴責的是要養為什麼要棄 還養這麼多
可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活活餓死這...對任何生命而言是很殘忍的對待
就這個例子 我也寧願是放生
但在重申一次 最渾蛋的是棄養的飼主


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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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0-07, 04:49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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