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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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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P&W
勞基法明文規定,責任制超過工作時間也是要給加班費的,不是責任制等於做到死制度,況且真正的責任制是外商在用,每天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台灣這不是責任制,主管機關不敢真正實行勞動稽查,政府單位怠惰才會有黑心廠商的出現∼


嗯? 我是覺得情況有點不同了, 台灣精神不太穩定的人越來越多了, 犯罪跟異常行為.

說不定哪天躁鬱症或自律失調蔓延到工作環境, 這也算是另一種反撲吧~

只是市井小民多少也得承擔一些, 譬如馬路上人們脾氣越來越差, 暴力越來越多...
舊 2011-10-01, 03:32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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