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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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E
責任制是我小時候想出來的.在廣*告公司拍 CF..我不愛打卡 早上起不來...所以提倡責任制 按個案完工做業績加發薪水。 做的有效率自然降低成本 分享員工囉...........
台灣人一直是缺乏思考創意的...學了詞彙不去理解原意........
到今天被人濫解讀成為 老闆剝削員工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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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詞彙不理解的是雙方吧(勞資),就像很多東西,一到台灣就得變調(先不管本意是什麼)
當然我不是電子業,我只是聽說電子業這方面比較嚴重,像我們營造,倒是比較少聽說這方面問題,會有責任制的,大多都是辦公室的人員會比較多,自然也是沒加班費或是補休。
像今天,我是該休假的,但是因為業主要改門的方向,導致管線要重牽,現場施工的師父們當然錢多多,我就沒錢,因為老闆的想法就是,我坐辦公室而已,但是實際上我要驗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