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一次轉貼國內社會新聞~
看了這則新聞後有些感想想要附上~
我覺得這則新聞的描述~很容易帶給社會大眾負面的學習體驗~
非常糟糕的那種~
某位老百姓因某事被國家給通緝了~除非事實上真的是冤枉的~
不然就是真的有做錯某事~心虛而逃亡~
若真的有做錯~自首是負責的表現~是應該的~追朔期剩一天也一樣~
這則新聞卻寫得好想事主很倒楣一樣~居然把自首描述成一種勇氣的表現~
還用 辛苦流亡12年~功虧一簣~ 這種形容法~ 描述得好像流亡是一件很正面向的事情~
這不就是變相鼓勵百姓搞清楚追朔期是怎麼一回事~撐過那天就是你的~
難怪台灣被稱為鬼島~ 這種新聞描述擺明了就是不把國家法律當一回事~
老百姓被國家通緝了~有逃亡的心態是難免的~屬於私人問題~
可是新聞描述的文句卻又是被通緝就好像被國家找麻煩一樣~
而且寫出來的文句不細讀的話~還很容易誤認為是警察私下的描述~
搞不好其實是記者自己加油添醋的描述~
我現在終於感受到"媒體誤國"是怎麼一回事了~
台灣的文字記者真的越來越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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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30/4/2zn4a.html
不知追溯期剩3月 通緝犯投案 厭倦逃亡12年 員警為他「叫衰」
更新日期:2011/09/30 05:30 潘建志/屏東報導
中國時報【潘建志/屏東報導】
被通緝十二年的男子葉明宗,年底追溯期就要到期,前晚竟然跑到派出所「自投羅網」,令員警十分訝異。男子說到案是因為厭倦流亡生活,不過他不知道追溯期已不到三個月,員警也因怕他會「搥心肝」不敢告訴他實情,只能暗自為他「叫衰」。
前晚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突然跑進林邊分駐所,對值班員警說「我是通緝犯!」員警嚇了一跳,經比對身分後,確認他是現年卅九歲的葉明宗,因偽造文書案被告,法院通知到院說明一直未到,民國八十八年底法院發布通緝。
葉男愣了一下說,他以為是因竊盜被通緝,沒想到是偽造文書,這條案是怎麼來的也不清楚。他說十二年來一直未婚,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全台各地到處打零工;國民身分證早已換新,他卻因通緝無法換新,工作生活都非常不便,因為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才會在躲了十二年後決定到案。
員警再查證後發現,原來葉男的通緝追溯期,只到今年十二月廿二日,已不到三個月!員警旁敲側擊後,確定葉男不知道追溯期將至,所以也不敢把這個消息告訴他,怕他心臟會承受不了。
葉男被解送到高雄地院後,院方還花了一點時間,才在塵封的卷宗中找到他的資料。員警私下說,躲了十二年,還不知道什麼原因被通緝,實在很誇張,所以不知道追溯期也就不意外了。只是辛苦流亡了十二年,卻在最後一刻「功虧一簣」,讓人不知該稱讚他有勇氣,還是說他運氣太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