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EAC212
所以..
你的想法是..
在目前的社會..
無照也能開車上路?
無照也能行醫治病?
那其實..
就每個人隨身攜帶規則小抄就好了,
幹嘛還要考照呢?
反正出了事也不一定是自己有過失。
即使自己有過失(反正現場也無法100%還原)..如果有關係的就動用一下就好了..
(其實帶個經神病就醫記錄更棒.....)


無照行醫規無照行醫,醫死人規醫死人
兩件不同的事分開來看應該沒有很難吧
舊 2011-09-29, 11:54 A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dr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