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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重大改革:檢察官法官改用人民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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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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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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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
看看咱們選出來的民代.......
再自己選檢察官......嗯..有點風險.....
台灣跟美國的法理基礎不一樣.....
有些東西不太能通用...
台灣的法官和檢察官...只是有一部份不食人間煙火
或說...判決的理由與常理差異太大.....
刑罰的問題..應該取消刑期上限..間接廢死
因為法官不太敢判人死刑
有無罪的問題...陪審團在一般民眾法律知識不足的情況下..不太適用
我是覺得很多奇怪的判決出現在二三審法官....
應該有退場機制...
2011-09-29, 08:44 AM #
56
咕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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