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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食流浪犬貓 高雄市罰3千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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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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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SWU
你前面說對吉他之繩的發言表示「何來立法錯誤?何來只管餵食不管源頭?」
而人家是這麼說的:
所以這個草案就真的沒有限制源頭啊(連勸阻都沒有喔)
所以您回人家「只看標題不看內文就在大放厥詞了」是不是該表示個sorry什麼的??
規定全市的寵物都要植入晶片並且辦理登記
並且三年要全面檢查一次
這都不是限制源頭?
事實上飼主要丟狗根本不用放生在外面
直接帶去收容所辦理棄養,收容所的人就會幫你處理乾淨了
在這裡提供給想丟狗的人正確的觀念
2011-09-29, 12:23 AM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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