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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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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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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義的路人
網路詐騙,受害者ID帳號有人格權,
但網路上被辱罵時,ID帳號就沒有人格權了
或者說網路上一句認真就輸了嗎
上面一些網友的的法制觀念要加強!!




我建議你先去查閱一些判例.再來這邊大小聲..

特意註冊一個新帳號.然後拿著雞毛當令箭.以為就能衝鋒陷陣殺敵無數?人格權?唉...

半年後再透漏案情?我看你到時又不知改用什麼新帳號了!!真是:拍尼當.搞消郎....
舊 2011-09-26, 09:59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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