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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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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143
引用:
作者B76202023
這是警方規定的流程嗎? 感覺不太合理...
就算貨車超載, 那也不是出車禍的原因吧~~ 照這種邏輯, 只要你碰上死亡車禍, 一定會先被送辦


沒錯!

先前朋友開車送我回家之後欲返回自家

經過我家附近路口又是警察局旁邊

一個住在附近的年輕小夥子(正在當兵)

酒駕(到醫院有抽血檢查)、未戴安全帽、無照駕駛、闖紅燈

直接從我朋友副駕駛座的車門撞下去

頭直接撞上副駕駛座車窗

還好當時副駕駛座朋友的女友是將椅背打平休息中只有受到驚嚇

因為當時那個小夥子滿臉是血緊急送醫有可能會掛掉

警察當時就告知我們等一下要去醫院看一下

如果對方掛了會告我們過失致死罪...................

就算對方沒掛但是也可以告我們過失傷害罪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舊 2011-09-26, 10:29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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