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k
黃仕昌則向警方供稱,昨上午6時許他由宜蘭載運水泥前往台北,當時車速約30公里,見一輛機車由彎道迎面騎來,兩車距離4、5公尺時機車突然滑倒,隨即撞到他的車側,他急踩煞車但車上兩人還是滑進車底,他下車後趕緊向警方報案。
警方到場調查,經酒測證實黃並未飲酒,但發現他超載水泥,警方由現場近10公尺長的煞車痕研判,黃當時車速應超過30公里,訊後先將他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送辦,並將釐清肇事責任。http://news2.pchome.com.tw/living/nextmedia/20110925/index-13169034000599216009.html
貨車好像有超載..10公尺煞車痕.
唉~大家騎車要小心啊...量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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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警方規定的流程嗎? 感覺不太合理...
就算貨車超載, 那也不是出車禍的原因吧~~ 照這種邏輯, 只要你碰上死亡車禍, 一定會先被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