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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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42章經
如果有人本的人士
或是認為我觸法的人士
歡迎你去打168
或是要我把我家住址PM給你
讓你會同檢察官來我家檢驗傷勢(法醫不必帶來,那太小題大作)
先跟你們說
重傷事實:左大腿+右大腿紅腫四條,泛紅兩條,右小腿泛紅兩條,每條痕跡長約10公分,寬約0.5公分
無瘀青或破皮
無流血
兇器為發育不良之藤條一支,長約40公分,直徑約0.8公分(大約和衛生筷一樣粗)
兇器各位來時會乖乖交出,絕不會藏匿
本想PO照片,被太座制止
不過各位會同檢座來時請先PM,我家門口電鈴故障,我和小鬼平時都在三樓遊戲室...
版上有許多朋友來過我家
我兩個孩子四年來我自己一個人一手帶,長成怎樣,看過的人自然心裡有數
要判我剝奪親權或死刑,請實地來看看!
另外
上面有朋友建議處罰後的教育方式
我補充一下
在我家作法稍有不同
處罰完後
我會叫小孩站好,開始疲勞轟炸
問包括
1.你做了啥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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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編看下來只能說太后大人打得好,不只是做錯該打而是打完之後教育。小孩才不會被白打,我個人認為打小孩的時候最傷人的不是打人的工具而是情緒,只有發洩情緒的鞭打只會養成恐懼,又要抑制情緒又要教小孩為人父母真的不簡單啊...............